各学院:
现将“全国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”奖励委员会《关于开展2022年“全国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”推荐活动的通知》转发给你们,请各学院自主择优开展推荐工作。
各学院要高度重视,精心组织,按照奖励范围和遴选条件,严格推荐标准,严格推荐程序,严格审核把关,确保推荐候选人和申报内容真实可靠。学校将在各学院推荐的基础上,组织专家进行遴选,遴选结果经公示后,推荐上报省教育厅。
各学院可以推荐教师、毕业生各1名,确无符合条件的可不推荐。
推荐材料(Word)请于2月15日前报送给学工部就业指导中心汤艳老师,逾期视为放弃。
附件:
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高校毕业生“基层就业卓越奖”推荐活动的通知.pdf
附件:
2022年全国高校毕业生“基层就业卓越奖”推荐相关表格材料.zip
学生工作部(处)
2023年2月3日